热门资讯
  • 拉萨住房公积金帐户汇、补缴

    2023-05-09 04:15:04

    汇、补缴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汇补缴手续: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2、付款票据(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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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是什么

    2023-05-07 23:55:04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1)义务性。住房公积金通过国家政策规定强制实行,所有单位和职工都必须按时足额缴存。(2)互助性。通过支持职工贷款购买、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帮助职工改善住房条件。(3)工资性。职工和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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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变更登记

    2023-03-02 05:49:03

    变更登记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提供以下材料: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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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及电话一览

    2023-02-22 14:51:04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话:6341009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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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3-02-16 23:00:04

    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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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为什么不能随便支取

    2023-02-02 01:39:03

    住房公积金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但只能用于住房消费。实际上住房公积金行使个人所有权是限制性所有权,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时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具体而言,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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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

    2023-01-31 01:06:03

    全额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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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拉萨住房公积金贷款出示材料

    2022-12-11 23:32:04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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